2020-01-10關于加強我市建筑施工領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1-10 作者: 閱讀量: 654
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各工程監督機構,在肥各建設、監理、施工等有關單位:
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依舊嚴峻復雜,為堅決貫徹中央和省市關于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認真落實防疫工作相關部署,堅決防止疫情反彈,現就加強我市建筑施工領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壓實各方責任
目前疫情防控處在關鍵節點,特別是春節臨近,人員的流動和聚集將會驟增,加大了防控難度,一要提高思想認識,始終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僥幸心理;二要壓實各方責任,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堅決打贏冬春季疫情防控這場硬仗。
二、細化措施,抓好防控工作
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嚴格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堅持常態化精準防控和局部應急處置有機結合,堅持問題導向,堅決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線。
(一)強化用工管理。所有在建項目嚴格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工作,加強對所有聘用人員的健康管理,不得私招亂雇,原則上不再使用臨工、散工和突擊工;如必須使用,應做好體溫檢查,核驗安康碼,在工地內須全程佩戴口罩,并統計人員進入工地前14天行程、進入離開時間、從事工種、活動區域,并實時登記建檔、立案備查,由用工單位負責調查信息,建設單位(或由建設單位委托監理、總包單位)負責匯總建立臺賬。
(二)及時報告信息。項目各參建單位應密切關注疫情中高風險區域更新情況,若發現14天內有來自或途徑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必須按照合肥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向屬地社區報告,項目各參建單位要按照“誰用工、誰負責,誰發包、誰負責,建設單位負總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如發現有故意隱匿行程、隱瞞不報的情況,參照瞞報事故處理。
(三)加強環境消殺。各在建項目應加強辦公區、生活區的消殺工作,其中應重點關注宿舍、食堂、飲水區、休息區的通風與消毒,嚴格執行相關衛生防疫規定。
(四)強化現場管理。減少非必要的人員聚集活動,班前教育、交底等盡量在空曠的室外場地或分散進行。各參建單位應認真落實工地防疫管理相關規定,在施工現場及生活區入口處設立體溫監測點,對所有進入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的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和“健康碼”查驗,核對人員身份和健康狀況。凡有發熱、干咳等癥狀的,應禁止其進入,并及時報告和妥善處置。外來人員確需臨時進入施工現場的,由項目部指定專人對接。進入施工現場前應測體溫、核對人員身份及健康狀況等有關情況,核實無誤并登記后方可進入。
(五)提前制定停復工安排。鼓勵錯峰放假,各用工單位應根據工程項目進展情況,提前制定春節期間施工安排,確定節前停工、節后復工時間,制定勞務人員往返工作計劃。各項目部應梳理項目人員及勞務人員離肥、返肥情況,指定專人認真填寫《2021年合肥市建筑施工領域項目人員離肥、留守情況表》(見附件),經項目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負責人審核后上報至屬地建設主管部門,各縣區建設主管部門應指定專人做好信息收集工作。
(六)加強應急儲備。在肥建設、施工、監理企業要分別制定企業、項目層面疫情防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針對省、市、所在轄區疫情防控風險等級及時響應;各參建單位應積極做好防疫物資儲備工作,制定疫情防控風險等級升級等緊急情況下的保障措施,確保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防護使用及人員生活正常需求。防疫物資應加強管理,建立物資臺賬,并防止發生火災等意外事故。
(七)鼓勵就地過年。各用工單位應結合生產安排與人員意愿,引導本單位員工在肥過年,并妥善做好留肥員工服務工作;確須返鄉的,應引導返鄉人員錯峰出行,合理安排返鄉路線,避開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盡量選擇自駕或包車等交通方式,做好旅途個人防護。企業年會、年終總結大會宜采取線上會議方式進行,確需線下進行的,應嚴格控制參會人員規模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向屬地報備;異地分公司及異地項目管理人員提倡采用視頻等方式匯報,鼓勵企業駐外地人員留在駐守地過年,減少春節期間人員流動頻次。
(八)做好防疫宣傳。各參建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人員防疫政策、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配備必要消殺物資、提供可靠條件,提升現場人員的防范意識和防控能力。加強公共衛生教育培訓,引導現場人員養成勤洗手、常通風、科學佩戴口罩等良好衛生習慣。各企業、項目管理人員要密切關注我市、屬地縣區政府發布的疫情防控信息,利用QQ群、微信群等手段及時傳遞信息,并積極配合轄區街道、村居開展防控措施落實工作。
三、突出重點,加強監督檢查
全市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工程監督機構要針對當前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重點,及時傳達省市有關部門要求,進一步加大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與疫情防控工作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配合屬地政府部門做好宣傳工作,及時響應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指令;對思想麻痹、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單位,依法給予嚴厲打擊。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