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6關于開展合肥市裝配式建筑質量專項檢查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8-09 作者: 閱讀量: 272
合建產〔2021〕8號
市建筑質量安全監督站、市綠色建筑與節能管理中心,各縣(市)區住建局、開發區建發局(建管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進建筑產業化發展的實施意見》(合政辦〔2019〕22 號)等文件要求,提高裝配式建筑施工及預制構件生產質量水平,規范工程管理,促進裝配式建筑高質量發展。經研究,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裝配式建筑質量專項檢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目標
督促落實裝配式建筑質量管理責任,提升裝配式建筑質量,推進裝配式建筑高質量發展。
二、檢查范圍
本市在建裝配式建筑工程及裝配式建筑預制構件企業。
三、檢查安排
市城鄉建設局產業辦牽頭組織,市建筑質量安全監督站、市綠色建筑與節能管理中心分別負責在建裝配式建筑項目和預制構件企業檢查,同時邀請相關行業專家參加。具體分為兩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糾階段:時間2021年8月10日至8月30日。各項目單位按照檢查內容并結合現行標準要求,組織全面自查自糾并填寫自查表;各轄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對區域內在建裝配式項目全覆蓋檢查,對檢查發現的質量隱患或違法違規行為,限期整改、從嚴處罰,并形成檢查報告。
(二)市級抽查階段:9月份,市城鄉建設局督查各區裝配式建筑專項檢查工作組織開展情況,并對在建裝配式項目進行抽查,具體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檢查內容
重點檢查裝配式建筑設計質量、施工質量和預制構件生產質量等內容,采取抽查工程實體、抽樣檢測預制構件及附屬產品、原材料和查閱相關資料等方式。詳見附表1、2。
五、檢查結果
本次檢查結果向社會公開通報。對于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及強制性技術標準,或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工程,責令限期整改直至停工;對未按要求落實質量責任的單位,按相關規定給予不良行為記錄和信用聯合懲戒。
本次構件質量檢查結果作為構件企業年度綜合評價重要依據。對因生產原因出現嚴重質量缺陷影響工程結構安全的構件企業,清出我市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企業目錄。裝配式建筑施工質量檢查結果作為評價我市裝配式建筑施工企業市場準入的重要依據。
???????????1-2.合肥市裝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檢查表.doc
???????????2.合肥市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質量檢查表.doc
???????????????????????????????????????????????????合肥市城鄉建設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