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3關于做好建筑施工領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8-03 作者: 合肥市城鄉建設局 閱讀量: 210
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各工程監督機構,在肥各建設、監理、施工等有關單位:
近期,我國多地新冠病毒疫情出現反復,防控形勢依舊嚴峻復雜,為堅決貫徹中央和省市關于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認真落實防疫工作相關部署,堅決防止疫情反彈,現就加強我市建筑施工領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的要求,充分認識當前疫情反彈的嚴峻性,切實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嚴把輸入關、預防關、應急關,嚴防死守,堅決防止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發生和傳播,確保廣大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加強組織領導。全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迅速建立以主要領導為負責人的工作指揮體系,全面組織開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二、細化措施,抓好防控工作
(一)強化用工管理。所有在建項目嚴格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工作,加強對所有聘用人員的健康管理,不得私招亂雇,原則上不使用臨工、散工和突擊工,不使用近期外來務工人員;如必須使用,應做好體溫檢查,核驗安康碼,查驗疫苗接種及核酸檢測情況,在工地內須全程佩戴口罩,并統計人員進入工地前14天行程、進入離開時間、從事工種、活動區域,并實時登記建檔、立案備查,由用工單位負責調查信息,建設單位(或由建設單位委托監理、總包單位)負責匯總建立臺賬。
(二)及時報告信息。項目各參建單位應密切關注疫情中高風險區域更新情況,若發現14天內有來自或途徑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必須按照合肥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向屬地社區報告,項目各參建單位要按照“誰用工、誰負責,誰發包、誰負責,建設單位負總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如發現有故意隱匿行程、隱瞞不報的情況,參照瞞報事故處理。
(三)加強環境消殺。各在建項目應加強辦公區、生活區的消殺工作,其中應重點關注宿舍、食堂、飲水區、休息區的通風與消毒,嚴格執行相關衛生防疫規定。
(四)強化現場管理。減少非必要的人員聚集活動,班前教育、交底等盡量在空曠的室外場地或分散進行。各參建單位應認真落實工地防疫管理相關規定,所有人員進入工地應通過實名制通道,在施工現場及生活區入口處設立體溫監測點,對所有進入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的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和安康碼查驗,核對人員身份和健康狀況。凡有發熱、干咳等癥狀的,應禁止其進入,并及時報告和妥善處置。外來人員(如勘察設計人員、運送物資人員等)確需臨時進入施工現場的,由項目部指定專人對接。進入施工現場前應測體溫、核對人員身份及健康狀況等有關情況,核實無誤并登記后方可進入;外來人員進入工地需佩戴口罩,并盡量減少與工地人員接觸,必須接觸時,應保持安全距離。
(五)推進疫苗接種。繼續做好人員摸排,確保不遺漏,實現工地參建人員全員接種,做到“應統盡統,應接盡接”,對屬于禁忌癥人員要有醫院相關診斷證明或接種點醫生的篩查意見,對于臨時禁忌人員要持續做好動員工作,具備條件立即接種;督促工地人員盡快完成全程接種。對近期由外地來肥且無正當理由未接種疫苗者,如需進入我市工地務工,需提供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證明。
(六)加強應急儲備。在肥建設、施工、監理企業要分別完善企業、項目層面疫情防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針對省、市、所在轄區疫情防控風險等級及時響應;各參建單位應積極做好防疫物資儲備工作,梳理疫情防控風險等級升級等緊急情況下的保障措施,確保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防護使用及人員生活正常需求。防疫物資應加強管理,建立物資臺賬,并防止發生火災等意外事故。
(七)做好防疫宣傳。各參建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人員防疫政策、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配備必要消殺物資、提供可靠條件,提升現場人員的防范意識和防控能力。加強公共衛生教育培訓,引導現場人員養成勤洗手、常通風、科學佩戴口罩等良好衛生習慣。各企業、項目管理人員要密切關注我市、屬地縣區政府發布的疫情防控信息,及時傳遞信息,并積極配合轄區街道、村居開展防控措施落實工作。
三、強化監督,壓實各方責任
(一)進一步落實兩個責任。即日起,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三方項目負責人一律不得離肥,必須全日制在崗、在位、在狀態,堅決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線。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和監督機構要把轄區監管項目疫情防控監督責任落實到每一個監督人員;督促企業、工地嚴格落實企業和項目主體責任和首要責任,加強日常管理,加強監督檢查。結合建筑施工安全施工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將疫情防控工作和疫苗接種情況納入監督檢查范圍,對企業、工地的疫苗接種是否“應接盡接”,疫情防護和管控工作是否到位進行檢查。對于疫苗接種工作推動不力,防控工作不到位的單位要責令限期整改。
(二)建立及時報告制度。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各項目參建單位要根據本單位、本項目特點,強化對重點時段、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防控措施的落實,及時堵塞可能出現的各種漏洞。發現情況要主動及時上報,早發現、早處置,不得延誤、更不能瞞報、不報。對因落實防控措施不力的單位和項目,要嚴肅追責問責。
(三)強化應急值守。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各項目參建單位要加強應急值班值守,發現中高風險關聯地區人員應立即啟動建設工地疫情應急處置,第一時間向屬地街道社區、衛生健康和建設主管部門報告、第一時間啟動應急處置方案、第一時間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閉現場,積極配合衛生健康、疾控等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盡最大努力降低損失和影響,確保在建工程疫情防控處于受控狀態。
市城鄉建設局將按四不兩直方式督查疫情防控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發現落實不力的,予以嚴肅問責。
2021年8月3日